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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益只能争取而来
更新于2010-04-12|浏览了次
在美国,丰田为车主提供上门召回服务并给于补贴及赔偿。而在中国,丰田只道歉不补偿,理由是,中国无类似地方法律,丰田公司无必要责任进行赔偿。然而春色毕竟遮不住,在浙江,丰田汽车已向251名RAV4车主支付了汽车召回补偿,人均补偿金额在300元左右(《京华时报》4月8日)。
仅就赔偿数额来看,人均300元尚不能算春意盎然。但放在这是中国首例汽车召回补偿的背景下,就显得春色暖人了。
据估算,假如丰田将这一补偿方案应用于全国75000多名RAV4召回车主,丰田将承担2000多万元的召回成本。为何浙江车主独占其春?不妨回忆一下赔偿事件的前前后后。丰田召回事件发生后,丰田公司开始了大规模的公关工作,丰田总裁也来华表示了道歉。然而,面对中美不同市场,丰田表示了不同诚意,丰田在中国市场实行差别化对待,只道歉不赔偿。3月14号,浙江省工商局、消保委特意挑选了这一消费者权益日前一天的日子,首个站出来,举起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大旗,提出了五项消费维权举措。当时,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代表官方作了发言,被媒体评价为“炮轰丰田”。
正是在相关方面努力及强大的民意压力下,丰田公司于3月29日在杭州对浙江消费者承诺,依据《浙江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〉办法》有关规定,对RAV4消费者给予补偿。这才有了今天赔偿事实。这一事实告诉我们,消费者的权益从来都是一点一点争取而来的,你不争取,什么都没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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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上一条:“蚍蜉”也能撼大树
- 下一条:“霸王车”背后有多少尊严流失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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